隨著台灣人口老化、居住品質需求提升,政府推動各項補助政策,旨在改善公寓居住環境,提高住戶生活品質。電梯補助政策也是其中一環,可以改善老舊公寓的住戶的生活品質,對長輩的居住品質影響尤大。本文將介紹 「全台公寓電梯補助」 辦法,包括申請條件、補助金額、申請時間等資訊,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與高雄市都提供優惠的電梯補助方案,當中又以新北市的電梯補助額最優,每棟最高可補助340萬元!
考量到台灣逐漸邁入高齡少子化社會,加之身障者人口的增加,無障礙空間的需求日益提升,因此政府積極推廣無障礙住宅,也對原有住宅共用及專有部分,補助其改善無障礙設施。無障礙通路補助項目多元,包括:室外通路、出入口、無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室內通路走廊,個項目提供2萬~6萬補助,4項最多可申請16萬元補助。
老公寓沒有電梯,對於年長的人而言更顯吃力,政府也針對昇降設備提供較高的補助額度,若想針對老舊昇降設備改善,最高可申請20萬元補助;若是5層樓以下建築,想安裝電梯設備,最高可補助200萬元。
室外通路:補助金額上限6萬。
無避難層坡道及扶手:補助金額上限為5萬。
出入口:補助金額上限為2萬。
室內通路走廊:補助金額上限為3萬。
昇降設備:
(1) 改善昇降設備:補助金額上限為20萬。
(2) 補助5層以下建築物設置昇降設備:補助金額上限為200萬。
補助金額上限216萬。
受理單位聯絡方式:
以台北市為例,截至今年3月底,北市已有10萬棟房子,大約7成房屋屋齡超過30年,市府為加強建物安全,有推出公寓大廈的補助項目,例如「公安申報費用」、「避雷設備及昇降設備」和「水塔維護」等項目。但許多社區根本不知道有補助,以至於去年總申請件數僅45件。以下也介紹台北市的相關補助內容,千萬不要錯失福利。
申請者: 申請補助者必須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定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依有關法規規定設立之團體或專業機構。
哪些合法建築物可申請補助?
哪些建築物「不」可申請補助?
合法建築物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作業規範申請補助:
補助額度:
補助項目:
建築設計費(含結構設計、水電設計)、各類圖說簽證費(含各類報告書製作、專業技師簽證)、建築許可申請費(含使用許可)、工程監造費等。
直接工程:
包括假設工程、拆除工程(含施工障礙物整理)、昇降機道與昇降機間基礎及土方工程、各層入口外牆切割工程、昇降機道與昇降機間主體結構及樓層接板工程、昇降機道與昇降機間外牆工程、昇降機間裝修工程(含門窗、燈光)、機電工程、外部管線整理及其他因配合整體工程完整性之必要工程項目等。
間接工程:
包括各項政府規費、管理費及利潤、勞工安全衛生費、營造綜合保險費及營業稅等。
包括電梯設備費、昇降機道出入口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設備費及其他因法規要求而須裝設之設備費等。
前項第三款文件「所有權人同意書」,申請人得出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紀錄及可自行排除違建及施工阻礙切結書代之。
審查程序:
申請撥款應備文件:
申請人應於補助核准函送達之日起一年內取得都發局核發之電梯使用許可,並於取得該許可後三個月內檢送下列文件向更新處申請撥款:
公共消防滅火相關:
如消防設備、安全門、避雷設備及昇降設備之維護修繕。
公共通道相關:
如共同走廊、樓梯間、退縮無遮簷人行道 、法定空地、開放空間地坪修補及 1 樓共用排水溝之維護修繕。
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相關:
如合法取得建築執照之水塔、蓄水池清洗或維護修繕。
其他經核定與公共安全或政策相關之設施:
如外牆纜線共用線槽 、樓梯間及頂樓平臺防墜設施、頂樓平臺安全門監視器、頂樓平臺安全門緊急照明、頂樓平臺安全門發報警示設備、開放空間照明備及兒童遊憩設施之維護修繕、公安申報費用。
新北市政府提供增設電梯經費補助,截至今年七月初已有3案電梯完工、2案施工中。同時也針對老舊住宅,提供其他補助,如立面修繕及耐震補強經費補助。對於已有電梯但有修繕需求的住宅,提供「增設電梯快速補助」。
為改善都市景觀、強化防災及提升建築物使用機能,新北市府希望透過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將老屋翻修,辦理外牆拉皮、耐震補強或增設電梯。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集合住宅針對改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昇降設備增設無障礙設施,提供最高總工程經費45%的補助,經審查合格者可獲36萬至216萬元之補助,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歡迎有意願的社區踴躍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9512洪先生。
(一)民國101年12月30日前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築物。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二)優先補助原則:
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間受理。
補助經費額度以不逾補助項目總經費45%為限。
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為提升高雄市老舊公寓友善無障礙環境,高市府持續針對5層樓以下老舊公寓補助增建電梯,最高補助上限可達216萬元,即起受理申請補助,市府呼籲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聯絡資訊:可洽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楊小姐,洽詢電話(07)3368333轉3995,或至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申請計畫書。
補助之對象:
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施行前(民國101年11月30日)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集合住宅。
優先補助原則:
即日起至 113 年9 月 30 日。
受理類別為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補助經費額度以不逾補助項目總經費45%為限,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項目及補助金額上限如下表:
本文經橘世代授權,原文連結:老公寓「電梯補助」懶人包!最高340萬補助裝新電梯 申請條件、辦法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