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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新政策:「短照服務」一月新上路!聘僱外籍看護最高可得52天喘息服務

台灣目前有超過22萬名的外籍看護工,勞動部為了兼顧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權益以及被照顧者的照顧品質與安全,勞動部宣布自2023年1月3日起,開始實施「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下稱短照服務計畫), 被照顧者經地方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至第8級並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者,於目前擴大喘息服務外,再提供短期照顧服務,兩者使用額度合計可達1年52日。

以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至第 6 級補助 額度 87,780 元為例,若使用機構住宿式短照服務 2,310 元/天,約為 38 天(可另搭配擴大喘息服務 14 天);至於長照需要等級第 7 級至第 8 級補 助額度 71,610 元,使用機構住宿式短照服務 2,310 元/天,約為 31 天(可另搭配擴大喘息服務 21 天)。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至第 8 級之短照服務+擴大喘息額度合計可達 52 日/年。

自109年起,喘息服務不再受失聯外看30天的限制

在此次新措施的實施之前,政府於109年就已經公告放寬資格限制,取消原先30天的外籍看護休假限制、獨居或照顧者需70歲以上的規定。只要經照管中心評估,被照顧者失能等級為7或8級者,家中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即可申請喘息服務!

自112年1月起,進一步擴大,推出短照服務計畫

勞動部於 111 年 12 月 26 日函頒訂定短照服務計畫, 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由各直轄市、縣(市)照管中心接受有需要的民眾申請。未來若是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照顧者,經各直轄市、縣(市)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下稱照管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至第 8 級者,依福利身分別給予補助。使用額度比照衛福部訂定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標準,長照需要等級為第 2 級至第 6 級者,每年得使用最高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8 萬 7,780 元;長照需要等級為第 7 級至第 8 級者,每年得使用最高額度為 7 萬 1,6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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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照服務的內容有那些呢?

短照服務補助項目包括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全日)、 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半日)、機構住宿式短照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短照服務)、巷弄長照站短照服務及居家短照服務等六個類型的服務。

如何申請短照服務呢?

雇主可洽被照顧者所在地長期照顧照管中心提出申請, 經評估被照顧者符合給付長照服務資格及其長照需要 等級屬第 2 級至第 8 級,依核定長照需要等級核給短 照服務補助金額,照管中心應指派社區整合型服務中 心(長照 A 個管單位),負責短照服務提供之聯繫、協 3 調及擬訂照顧計畫,再轉由長照服務提供單位提供短照服務。若是對於計劃內容有疑問,也可以撥打 1955 勞動部諮詢專線。


📖 參考資料來源

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 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2.衛生福利部-自109年12月1日起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與長照失能者一樣,不再受30天空窗期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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